人社局回复:
您好!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19号)文件相关规定,襄阳市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4800元,用人单位在参保地社保缴费标准上限(即300)、下限(即60)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年度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工资基数为月2880元、上限工资基数为月14400元)。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申报,2018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缴费基数标准上限的,按上限申报。具体内容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灵活从业人员根据本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下限范围内设定的若干档次,个人自行选择一个档次作为基数申报缴费。
回复时间:2019-06-21 09: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