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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958
2019-08-08 08:47:30
其它投诉
前天陈女士带生娃发票及相关证件来医保局办理生育保险,办事人员告知需医院盖章,陈女士拿到证件找原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等拿到证件返回医保局时办事人员告知生育险已被人领走,请问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医保局人员为何办理此业务?请给一个合理解释并上门把钱退回给本人。
医疗保障局回复:
陈女士你好: 首先欢迎你关注医保工作,收到你的信访我局很重视,现将事情原因及办理情况向你说明: 2019年8月8日你反映的情况是:陈林敏生小孩报销打款情况。经县医保局核查,陈林敏丈夫张继峰于2019年7月初在县医保局申请报销其生育期间的费用,医保局生育保险股收到张继峰提供的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证件、费用资料,经审核,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完整、齐全、详实,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于7月10日医保局生育保险股将陈林敏的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计算并移交医保局财务股,医保局财务股于7月23日将其生育保险待遇汇入张继峰提供的银行账号。陈反映说医保局在没有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将报销的钱打给了别人。本局收到信件后立即与陈林敏丈夫张继峰取得联系,张表态于2019年8月8日下班前将此款转给妻子陈林敏。我局在经办过程中严格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没有违反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不存在过失行为。
回复时间:2023-11-18 1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