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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960
2019-08-08 10:06:26
金融服务收费问题投诉
保康县民政局新家属楼问题:一、物业管理人无公司,无独立法人,无物业资质,三无管理滥收费;二、小区居民电价每度应缴5毛5,实缴6毛5分,差价属于违规收费。物业以充电为筹码,威胁居民切身利益;三、40余户居民每户每年至少要缴纳800-1000块钱物业管理费,一年3万多元的物业管理费也不知道用到哪儿去了,没有明确交代,没有资金公开。主要诉求:一、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我们小区进行管理;二、电费每度收费应该和电力公司规定的居民用电一致,而且要直接缴纳到电力公司,不受物业的管控;三、我们每个居民缴纳的物业费每个月都应该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而且要有票据佐证。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民政局家属楼物业无公司,无法人,无资质,三无管理乱收费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问题办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管理人无公司、无独立法人,无物业资质,三无管理滥收费的问题。民政局新家属楼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面向社会销售。现有住户36户,实际入住34户,其中民政干部职工团体购房24户,其余12户为其他社会人员自购。开发商售房后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交给其他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为规范管理,降低物业费,征求大部分住户意见后,由住户姚女士负责该栋楼的卫生、安全、水电管理等工作,属有偿服务,物业管理费按每平米0.5元收取,低于市场价。
二、关于小区居民电价每度应缴5毛5,实缴6毛5分,差价属于违规收费。物业以充电为筹码,威胁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根据电力公司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每度应缴0.57元,实际收取0.652元,每度多收0.082元,情况属实。多收取部分主要用于公共区域照明、监控、应急、电损等支出。住户电表由开发商统一安装,物业管理人员按年收取管理费用,按住户实际用电需求收取电费,经了解,绝大多数住户反映,没有以充电为筹码,威胁居民切身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40余户居民每户每年至少要缴纳800-1000块钱物业管理费,一年3万多元的物业管理费也不知道用到哪儿去了,没有明确交代,没有资金公开的问题。该栋楼分为两种户型,分别为142平方米(18户)和138平方米(16户)。每年共收取物业管理费28584元,实际支出52010元,主要用于卫生管理、电梯维保、化粪池及下水道清理、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及水电维修、支付卫生保洁和管理员工资等开支。
四、根据网友的诉求,下一步解决办法:一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后,立即着手联系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承接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与电力部门对接,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用电开支情况,收取电费,公共部分仍须由住户共同承担。三是对网友投诉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查看缴费相关依据,逐项算账,及时通报账目明细,并根据实际收支情况,督促物业管理方和业主应退尽退,应缴尽缴。
回复时间:2019-08-16 17: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