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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979
2019-08-12 10:49:54
社会治安投诉
8.10礼拜六由保康回后坪路途中在离前坪路段看见前方车辆行驶,随后跟在其他车后面,由于不知情,现场并未设置任何警示和提醒标志,有一位XJ0087警察对我的车拍照,并处罚;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交通协警没有执法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而现场并未劝阻违法行为,而是直接照相,录入系统;并未开具任何罚单;;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我觉得首先告知其违法行为,并对人员进行警告,然后开罚单,我对此次有疑问,请给予答复。
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您在百姓点题提出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立即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关于在后坪路段由于不知情没看见警示标志,在堵车路段跟随其他车辆行驶的问题。大队为了缓解后高路堵车压力,在堵点远端241国道牌坊湾设置了警示标牌,提醒前往车辆因后高路山体滑坡通行中断、提示车辆绕行的提示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遇前方堵车,车辆应依次排队等候,作为机动车驾驶员遇此情形就应该排队等候,而不是占用对方车道行驶,与是否有提示标志都应该排队等候,而不是借道强行行驶。2.关于您提出的XJ0087警察对着我的车拍照并上网处罚,称他是一名辅警,无执法权这一说法。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只要有一名正式警察带领两名辅警以上的上路执法就符合法律规定.3.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管控,以及对广大驾驶员朋友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出文明出行。
回复时间:2019-08-16 18: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