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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005
2019-08-17 18:51:10
"三农"问题咨询
现在正是庄稼成熟前的关键时期。歇马镇施家沟村二组村民种植的苞谷近期被野猪大面积糟蹋。村民无可奈何,夜间燃放鞭炮、燃放柴火堆、田边蹲守等方法驱赶,均无任何效果。野猪已经被列入国家林业局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单里,村民不敢去伤害野猪,更害怕被野猪袭人。请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帮助百姓寻求更好的办法,以保护村民庄稼秋后有收成。
林业局回复:
施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反映野猪毁坏庄稼的转办件我局已收悉,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你们反映的野猪毁坏庄稼情况,林业局高度重视,安排歇马林站副站长王忠金带队前往你村进行调查,反馈情况属实,我们深表同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三、野猪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可以猎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第二十三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鉴于你村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我局建议:
一、确需猎捕的,你村要组建专门的狩猎队,持枪狩猎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才能到林业局依法办理狩猎证。
二、狩猎时村委会要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狩猎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狩猎,严禁从事其他非法狩猎活动。
回复时间:2019-08-30 1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