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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270
2019-11-01 21:02:29
城市市容管理建议
紫薇广场一度被誉为保康县城的客厅,近年来广场缺乏管理,地砖、花坛损坏,草坪杂草丛生,杂耍的兜售的大车肆意驶入,更有甚者将私家停在广场过夜,球形路障被任意移动,不知道有无管理人员,即使有也在白拿工资,这与我县创文创卫背道而驶,请有关部门严查严管!
交通运输局回复:
贵网友:
现将您反映关于紫薇广场脏乱差急需管理的建议回复如下:
紫薇广场是2001年7月县政府决定占用客运公司原生产经营场地27.15亩建设的,2002年4月建成交付客运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县政府保政函(2001)2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紫薇广场有关土地的处理意见》明确:占用的国有土地,原使用权不变,县政府投资建设,广场及其经营设施建成后移交原土地使用单位管理经营。
2002年4月19日,根据《关于紫薇广场管理费用安排意见》,县政府按年拨付15万元经费包干使用。具体标准依据:水费当时是0.95元立方米价格计算;电费按0.60元度计算;管理人员费用,按15人,每人年5000元工资总额计算。当时每年年底政府组织一次测评,市民认可广场管理好,另奖励20(3万元),直到2010年政府才改为年拨付20万元至今。现今水费、电费均大幅上涨,原人平年5000元的广场职工工资现在连缴纳基本社保都不够。虽然广场还有几间门店收入,但每年客运公司仍然需垫付广场管理、维修等开支高达20多万元左右,企业早已不堪重负。
目前,由于广场设施老化,年久失修,导致广场绿化、亮化和设施设备出现很大问题。今年。我公司专门向主管局汇报,建议县政府对紫薇广场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在今年县两会上,政协委员也提出了《关于紫薇广场设施提档升级重新装点的提案》,可见这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声音和期盼。
目前,广场公共厕所正在改扩建,场内停放的车辆有广场商户和施工方临时停放。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加强管理,积极予以整改落实。
感谢您对紫薇广场的关心关注,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待落实整改资金后及时对广场设施进行修复。
保康县汽车客运公司
回复时间:2019-11-05 09: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