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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486
2020-03-12 07:39:01
社会服务咨询
尊敬的领导,我们一家四口于去年腊月二十四从陕西自驾回保康土门村。期间一直在家隔离至今,陕西榆林在二月中旬已复工复产,我咨询了陕西卫健委不需要任何证件。我是个体工商户,开不到你们要的任何证明。如果再不去的话所有客户全部丢光,失去了经济来源,我们一家咋办。望领导详查。
交通运输局回复:
贵网友:您好,根据省指挥部《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离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要求,离保离鄂人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办齐三个证明,即其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的同意文书、目的地所在的县级或县级以上防控指挥部的同意文书、我市县级或县级以上疾控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明。二是符合受理审批条件人员:除各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大型商超、水电油气、市政交通、邮政通讯、物流配送、医药储运销等涉及国计民生工作人员的申请受理、审批以外,其他人员暂不受理、审批。如若申请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由防控指挥部派驻各路口服务站点检查人员审核申请、同意文书电子稿和健康证明,经体温检测登记后即可放行。
回复时间:2020-03-12 19: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