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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549
2020-04-02 23:11:06
"三农"问题咨询
响应政府号召,自己创业,想在农村自家水田里建个临时养猪场,占地也就300平方(我这里并非禁养区),修建猪栏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不污染环境,猪栏只是临时用几年,不会永久性改变土地性质,不喂猪了再恢复原样,想咨询下可以申请建吗
农业农村局回复:
目前,国家确实出台了包括新建养殖场在内的一系列恢复生猪政策,现回复如下:
1、场址选择。2015年12保康县人民政府以保政办发[2015]57号印发了《保康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场址选择一定要在适养区内,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并经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畜牧、环保、土地和林业部门签署同意意见,方可动工建设。
2、建设要求。养殖场建设必须遵循“三同时”制度,即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行业管理。养殖场的选址、建设要到畜牧部门报备,建设完成后凭当地签署同意意见,到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产,生产过程中应自觉接受行业监管。
谢谢您的咨询。
回复时间:2020-04-03 18: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