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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743
2020-07-06 09:14:25
社会劳动保障咨询
在前公司离职一年,至今社保还是欠缴状态,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人社局回复:
该同志反映在前公司离职一年,至今社保还是欠缴状态。前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自2017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缴费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且负责征收的地方税务机关两次以上催缴仍拒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同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实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集中、统一征收。”鉴于此,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和执法主体为税务部门,您反映的社会保险费欠缴问题,建议向税务部门进行反映。
回复时间:2023-11-19 11: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