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下应有林权70亩(有林权证),坐落于保康县龙坪镇朱砂村,在去年山林补贴登记时,因本地未在本地,村工作人员上报时将本人名下70亩山林只上报40亩(少上报30亩),造成近两年山林补贴款少发放八百多元,本人多次找到村干部要求予以更正,村干部称材料是采集录入时弄错了,只能去找上级部门,本人再次找到镇林业站,林业站工作人员称基层上报材料有误的需找村里解决,再找到村里又说材料已经上报了,来回踢皮球,请问现在我该如何解决?到底是基层工作人员失误还有有意为之,以后每年的补贴该如何落实?难道就只能按照错误的材料一直错下去?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