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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760
2020-07-14 17:15:51
社会劳动保障投诉
本人在前公司离职一年,至今离职一年之久,但是前公司社保一直欠缴状态,咨询人社部门说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疫情期间不征收,该企业是去年社保未按时给我缴纳,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征收?
税务局回复:
首先,该信访人原所在公司理应按人社部门核定的缴费额度为职工足额缴费;今年因新冠疫情公司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缴费的,由公司申请可缓缴;对公司以前年度欠社保费的,由缴费单位自行补缴到位。 2018年7月国地税机构改革合并后,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对欠缴社保费的参保单位采取强制追缴措施。对确有欠缴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公司),税务部门按当前的职责,只能实施提醒催缴。 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因无具体缴费单位,税务部门故不能实施核实提醒催缴措施。 税务部门真诚受理信访人反映的真实问题,并及时为信访人服务。
回复时间:2023-11-20 17: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