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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909
2020-09-16 17:29:43
社会劳动保障咨询
近日,襄阳市政府办发布关于对承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对承租市场主体和居民个人房屋且未享受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租金补贴的通知,请问我们保康县有这项政策吗?是怎么具体实施的?
财政局回复:
关于对个体工商户门面房租补贴申领事宜
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个体工商户门面房租补贴申领事宜”的咨询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月28日印发了《关于对承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工商户免收租金、对承租市场主体和居民个人房屋且未享受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租金补贴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57号)。接到通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了安排部署,县财政局紧密跟进、主动担当,正按照县政府批示精神,组织相关股室单位研究上级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工作方案,具体明确我县免收租金和发放补贴的对象、标准、时限和办理程序。待工作方案报经县政府审定通过后,将向社会予以公布,并统筹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力量,组织专人对申请情况逐户实地核查,经核查人签字确认、公示无误户,汇总申报审批,兑付减免和补贴资金。
关于免收租金和发放补贴政策,即将落实,敬请期待。目前,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康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0年9月18日
回复时间:2020-09-18 10: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