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用户-12994
2020-11-13 17:24:03
交通管理投诉
本人于11月13日从紫薇广场打小车前往保康新汽车站,牌照号鄂F5N636,司机是一位中年大叔,下车后恶意收费10元,恶语相向,无奈之下,支付了8.8元,没有想到在外工作,好不容易回家办事,遇到这样不讲道理的事情,损坏保康县作风,建议交管部门严查保康小车黑的事件,随意收费,且服务态度极差,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影响,这个司机简直目无章法,走的时候还讽刺本人,说出了很难听的话,请有关部门监督,严查!
交通运输局回复:
贵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已收悉。通过您发布的照片和车牌信息,经执法人员审查,您乘坐的车辆并非我县美好旅游出租车公司出租车。为了取证,我大队及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沟通,请您配合取证,但因您外出不在保康,未能达成,因此证据不充分,我大队无法立案调查,我们将重点关注该车动态。因建议您在今后出行时选乘正规出租车辆出行,避免维权困难。
回复时间:2020-11-24 1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