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回复:
贵网友您好!收到你在《百姓点题》的来信我们很重视,现对您咨询关于申报门诊慢性病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病种范围: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襄政发〔2017〕15号)、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襄医保发〔2019〕9号)文件规定,我市目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病种管理范围的病种有29种。1、肺源性心脏病;2、高血压病;3、冠心病;4、肝硬化;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糖尿病;7、恶性肿瘤;8、再生障碍性贫血;9、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10、脑血管病后遗症;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风湿性心脏瓣膜病;13、帕金森病;14、重性精神病;15、无菌性股骨头坏死;16、血友病;17、类风湿性关节炎;18、系统性硬化症;19、慢性骨髓炎;20、结核病;21、重症肌无力;22、地中海贫血;23、强直性脊柱炎;24、冠心病PCI术后;25、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6、扩张性心肌病;27、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28、肝豆状核变性;29、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
二、申报程序:
凡参加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确诊患有上述规定的慢性病种,且病情达到评审标准的参保人员,由个人到参保地医疗保障服务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农村居民也可通过当地卫生院或直接到县医院、中医院医保办代为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患慢性病的诊断结果、诊断依据等资料,包括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病历等相关佐证资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还有不明白之处请致电县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大厅进一步咨询或前往领取材料清单,窗口服务电话:5816679。
回复时间:2020-11-20 0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