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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027
2020-11-27 16:39:32
社会服务咨询
老人今年82岁老人,因为不懂,之前的高龄补贴都没有领过,请问现在申请可以领到之前的补贴吗?
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高龄补贴相关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就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老龄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老办发〔2017〕33号)第三项操作程序关于自行申请的条件: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年龄),持有效证件均可向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自行申请。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的日期为主要依据。机关、企事业单位高龄老人也可由单位代为申请,跨年龄段无须申请。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老龄(民政)办,应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高龄津贴申请对象进行入户核实,确保申请真实、有效。 同时,根据《保康县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民政发〔2013〕39号)第三项关于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当月起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老年人也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填写《保康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号及其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2.社区(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经核实无误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社区(村委会)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并作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民政办审核。3.乡镇民政办应在收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县老龄办审批。4.县老龄办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于批准次月起发放补贴。 综合以上相关文件规定,高龄补贴采取自行申请或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的方式,待审批完毕后,从次月开始发放补贴。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监督。
回复时间:2023-11-20 14: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