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用户-13033
2020-12-01 11:30:30
社会服务咨询
成立物业公司承接小区物业管理,需不需要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住建局回复:
针对您所反映的成立物业公司承接小区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从2016年10月全国取消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后,成立物业公司已经不需要物业企业资质。2.关于成立物业公司所需手续,首先必须要有可以承接管理的物业项目,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消防、电梯从业人员上岗证、水电工人员从业证件),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所需资料:(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应当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2)物业承接查验协议;(3)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清单;(4)查验、交接记录;(5)其他与承接查验有关的资料;(6)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回复时间:2020-12-08 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