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用户-13072
2020-12-25 09:34:09
交通管理投诉
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每位驾驶人员应遵守的交规,我完全拥护支持。2020年12月19日下午13:47当我驾驶鄂FKM137到新街实验小学门口斑马线时,对向车道一行人尚未达到中线(照片中显示红线框内我的车辆前方斑马线上并无行人),但保康交警判罚我在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罚款100元记3分。请问对向车道行人还没过中线属于不礼让吗?若不属于不礼让行人,请求撤销该处罚。
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您在“百姓点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对向车道行人还没过中线属于不礼让吗”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交警大队通过调阅2020年12月19日13时47分实验小学门口视频监控,您的车辆在通过斑马线时,有行人正在穿越马路,有明显位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您的车辆在行人已经进入斑马线通过人行横道时,没有履行必要的让行义务,被判定为不礼让行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项规定,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特此回复。
回复时间:2020-12-30 10: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