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
对于原有村级道路扩修,确需占用林地的,应由当地村委会作为项目主体,到县林业局提出用地申请,并准备齐全占用林地申报材料,逐级上报至省林业局审批。申报材料包括:1、使用林地书面申请;2、项目批准文件、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证、省有关部门项目批准文件);3、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4、城建部门红线图和规划文件、国土部门勘界定界图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及规划附图;5、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6、《林权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权属证明;7、使用林地单位与被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协议。
对于原有村级道路只进行硬化,不新占林地的,不需要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回复时间:2021-02-18 16: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