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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229
2021-03-13 22:56:16
社会劳动保障建议
国家民政和残联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改善残疾人的民生,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于2015年发布通知,对下肢残疾人购买的用于代步的燃油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等小型车辆给于每年260元的燃油补贴,襄阳市和保康县民政和残联也曾多次发布文件说要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但是,村镇有关干部却不知道,包括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也说没听说过。望相关部门能将国家惠残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我们弱势的残疾人。
残联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县残联已收悉!
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文件规定,享受补贴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为本省(当地)户籍人员。(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三)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具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申报资料:二代有效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附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凭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残联于2018年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报的通知》,要求对申报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要取消补贴政策。关于“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主要针对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基础改造消除其居家障碍(改造项目申报后需第三方机构进行入户评估方能实施)。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可及时到乡镇残联登记申报,也可电话咨询县残联,联系电话:5813139,联系人:邓琴、范圣婕。感谢您反馈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印制惠残政策宣传单发放至各乡镇,并督促村(社区)干部知晓惠残政策和申报程序,同时,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惠残政策知晓率。
附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
1、机动轮椅车定义: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注:1、在本标准中内燃机均为汽油机。2、此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2、机动轮椅车分为轻便机动轮椅车和普通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轻便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大于50ml小于等于1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普通机动轮椅车)。
3、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纵。
4、机动轮椅车应安装下肢防护装置。
5、驾驶员的座位应有靠背和能限制髖部左右移动的装置。
6、机动轮椅车应有放置拐杖的位置,并能固定。
7、除汽油机驱动外,由下肢残障较重者驾驶的轻便机动轮椅车应具备手移动装置,以使车辆实现避让性的短距离移动。
8、机动轮椅车除符合GB7258车辆标志要求外,其外部明显部位应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
9、机动轮椅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50km/h。
10、轻便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000mmX1000mmX1200mm(长X宽X高),普通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500mmX1200mmX1400mm(长X宽X高)。
回复时间:2021-03-16 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