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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261
2021-03-30 16:41:22
市场管理投诉
省发改委关于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严禁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县发改局已将该通知送达给天然气公司,但天然气公司仍要求凤凰新城住户交纳初装费。现要求有关部门勒令天然气公司停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请及时履责,保障居民及时使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保康县天然气公司未对天然气居民用户收取开口费、开户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仅对新装居民用户按国家规定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居民小区集中安装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360元/户,零星安装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560元/户。收费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在今年2月省发改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要求“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不在此范围内。如果您遇到超出相关规定范围的收费,请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回复时间:2021-04-08 17: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