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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572
2021-09-10 11:56:57
社会劳动保障咨询
请问之前是上海公司交的社保,离职后2021年3月份停缴。是否可以将社保转回保康并以个人名义补缴?补缴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社保待遇?生育津贴是否受到影响?
人社局回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综上所述,不能以个人名义补缴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回复时间:2021-09-14 15: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