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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711
2021-12-13 15:12:09
其它建议
建议对无故拖欠电费的用电客户,电力供电部门应该给予停电,电是商品,用了就得付款,不然用户只用电,不及时付款,欠费越来越多,网格员去催费还扯皮,实在没办法,说的话叫人心寒。
供电公司回复:
县供电公司针对用户欠费情况,有采取对应停电管控措施,具体情况分为两种:第一种,用户签约了费控协议,通过营销业务系统自动测算用户电费账户余额,当用户可用电费余额小于0元时,系统自动执行远程停电指令,当用户及时缴纳电费、可用余额大于0元时,系统自动执行远程复电指令。第二种,用户未签约费控协议,即用户先用电,待次月1号抄完表发行电费后再缴费。根据供用电合同5.4规定,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用电人应在当月15日前结清全部电费。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是否签约费控,由用户自主选择,用户主观意愿不愿意加入费控的,供电公司不会强制要求。供电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社会民生用电,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使命,坚持守法合规诚信运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欠费停电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用户用电权益。
回复时间:2021-12-16 14: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