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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797
2022-03-03 16:35:18
社会劳动保障投诉
据了解,《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实施后,我县各单位都已陆续在执行落实此优惠政策,包括中医院。我想问下,县人民医院产假延长政策什么时候可以执行? 谢谢!
卫生健康局回复:
你好。根据修改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此决定于2021年11月26日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当事人向所在单位申请享受产假,各单位应当在2021年11月26日颁布之日起执行。
回复时间:2022-03-04 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