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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856
2022-04-24 10:18:21
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投诉
四月九日在这家超市买了一些零食,第二天发现两包薯片过期一个月。过期几天我就原谅,过期一个月就过分了,工商执法也判定他们贩卖过期食品,但是拒不赔偿,我就是要曝光这种店,贩卖过期食品还可以这么嚣张,食品安全零容忍,过期食品过期一个月之久,怎么看都是商家的问题,投诉了还把所有的问题,又丢给我自己了,让我和商家谈,我只需要按照法律公平公正。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你好!经现场检查,该店(被投诉方)证照齐全,货架上有10包过期预包装食品,被投诉方能够现场提供进货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以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之规定,由于您仅能提供在该店消费35元的证明(微信支付截图)和1包上好佳虾片过期食品,但无购买明细小票,故无法直接证明该1包过期食品是在该店消费的。
我单位执法人员经综合考量后,已针对被投诉方售卖过期预包装食品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一是对已过期食品立即做下架处理(已整改);二是为所有临期食品设置一个专区摆放,并标注“临期商品专柜”字样以起到警示作用(已整改);三是赔偿给您所购过期食品10倍价款(30元),被投诉方表示同意;四是将被投诉方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
故并非“拒不赔偿”,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之规定给予您1包上好佳虾片的10倍赔偿(30元),现有材料不足以支持赔偿您“500-1000元”的诉求,如您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进一步提供购物小票及受损失的补充证明材料。
回复时间:2022-05-09 1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