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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868
2022-04-28 20:11:41
社会劳动保障咨询
咨询一下,我哥因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对方没有赔偿能力,身体多重残疾,也无儿女。我家里三口人,我妈也有残疾生活困难,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给我哥办理五保,给我妈办低保吗?可以到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吗?望民政局给予帮助为盼。
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事项回复如下:
一、申请办理特困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办理低保条件: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我县城市低保执行标准为690元/月,农村低保执行标准为490元/月,实行差额补助.
三、医疗救助有关事项可向医疗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如您需求助,请直接向您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策咨询电话:0710-5816900。
回复时间:2022-05-06 17: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