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用户-13877
2022-05-12 14:23:26
其它咨询
我是歇马镇金桥沟村四组村民,一家六口人。我今年60岁,心脏病做了几次手术,现在又因心脏病在保康住院,又将再次做手术。我老公身体也不好,家里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也是疾病缠身。现在,我孙子在襄樊住院,我在保康县住院,家里就只有老人在家。家里的经济来源就只有我儿子一个人在扛,儿媳妇要照顾孙子,实在是迫不得已才找你们。只希望能把我纳入低保,因为实在吃不消高额的医药费了。望政府相关部门能考虑到我家庭实际困难,帮我们渡过难关!谢谢!
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申请办理低保条件: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我县城市低保执行标准为690元/月,农村低保执行标准为490元/月,均实行差额补助. 如您需求助,请直接向您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策咨询电话:0710-5816900。
回复时间:2022-05-16 11: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