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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6 07:36:40
教育管理咨询
学生在学校的教学用品,在学生外出活动后回校有损伤,学校要求学生赔偿,请问是否合理?
教育局回复:
关于王先生反映学生在学校的教学用品,在学生外出活动后回校损伤,学校要求学生赔偿是否合理问题的回复
办理时间:2022年7月25日,经办人:张德胜
一、办理依据
学生在学校的教学用品,在学生外出活动后回校有损伤,学校要求学生赔偿,请问是否合理?
二、办理程序
教育局于7月17日收到保康县“云上保康百姓点题”事件交办单,收到交办单中“王家涛”反映的问题以后,教育局安排马良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与王家涛进行了及时解释,沟通对接,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三、办理结果
2022年6月13日,马良镇中心学校总务室依照《校产管理办法》,在学期末对各班管理资产进行清点核查。核查发现学校学生课桌损坏严重,其中七年级学生损坏数达95%以上(全校共计损坏课桌32张,其中七年级损坏31张),且有故意损坏的现象。总务室依据《校产管理办法》,于6月14日对本次校产清点核查情况进行校内教师群公示,并联系相关责任班级,核对校产损坏清单。6月16 日,总务室根据反馈情况建立赔偿、修复清单(班级根据学生意愿,愿意赔偿的赔偿,愿意修复的修复。课桌赔偿价格为100元每张),并要求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完成赔偿、修复责任。6月19日下午,七(1)班学生王梦琳奶奶(王家涛的母亲)到校核对了课桌损坏情况,并找到总务室校产管理责任人程学义,对课桌赔偿提出了疑义。7月25日,马良镇中心学校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得知学生王梦琳的课桌是在王梦琳到保康参加足球赛期间,不知被谁损坏了。调查结束后学校由苏倩倩和张德胜2位同志先后与学生王梦琳的奶奶及父亲王家涛进行了解释沟通,并做出待开学班主任调查清楚后,由损坏课桌的责任人进行赔偿的意见。学生家长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学校调查处理此事。
四、诉求人意见反馈
经马良镇中心学校2次与诉求人王先生及其母亲解释沟通,家长表示理解,对学校工作满意。
与诉求人沟通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6点39分
沟通工作人员姓名:苏倩倩 张德胜
沟通工作人员电话:18608677097 13886213786
2022年7月25日
回复时间:2022-07-26 09: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