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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4453
2023-08-04 16:57:32
其它投诉
县城南加气站不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无故把煤气坛子的安全期由8年改为4年,给群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空跑路费,请市场监管局给予管理及教育。四年一检查,该站无检测设备,让群众4年更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有效期为8年,每4年为一个检验周期,液化石油气钢瓶在首次使用4年后需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4年,对于4年期满未检测的气瓶气站不得进行非法充装。
您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气瓶的所有权归气站,用户只有使用权。当用户手中的气瓶使用满四年后,由气站对用户手中满四年未检气瓶进行回收,与该气站购置的并赋有该气站的二维码的新气瓶进行置换,当用户再次购买液化气时,气站必须提供合规的气瓶供用户使用。
2.用户不愿意与气站进行置换新气瓶的情况下,可选择将已超期四年未检验的气瓶交给气站,气站给用户提供一个已使用过但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旧气瓶,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但气瓶的所有权仍归气站,用户只有使用权。
燃气安全事关你我,感谢您的信任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23-08-29 1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