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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4545
2023-10-23 09:40:49
城市市容管理投诉
无论白天还是夜里,城区街道上,都有野狗。不仅没有牵狗绳,还到处游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最近抖音发生狗咬人的事件,已经让人唏嘘。特别是各小区,列如凤凰新城还建房小区,还有住户在一楼养狗不仅不栓绳,直接放养,路过人就冲过来汪汪叫,乌烟瘴气。发生咬人事件,谁负责?期间,发生那么多狗咬人的事件,是否可以将野狗进行逮捕驱离。到底是人的素质下降,还是政策宣传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安全,文明养狗。
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
感谢您的来信,您在百姓点题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安大队对诉求人反映的事项进行回复。
一、对于不牵绳、犬只咬人的处理办法。根据《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犬只伤人等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出两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饲养犬只干扰他人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于流浪犬只收容管理问题。根据《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负责犬类狂犬病等疫情监测、处置工作,发放犬类免疫证;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管,以及犬只收容留检工作。”
保康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6日
回复时间:2023-10-27 10: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