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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4558
2023-11-06 09:09:00
房屋土地管理投诉
我是马良街村1组村民张代翠,2023年9月6日,发现村民刘启军(居住马良街村幼儿园大门对面),强行占用我家马良街村幼儿园门前耕地用于建房。发现时刚开挖了几个大坑,9月7日向村支书反映,村支书叫我们当事人自己解决;又向镇上反映,后举报到县农业农村局。但长时间没有得到正式回复,刘启军也还在一直断断续续建设,前几天在钢筋笼上浇筑混凝土,现在半亩多地土层已被挖走,耕作种植条件已毁,我年老多病独居,无力阻止。恳请相关部门,为民作主,伸张正义,拆除违建物,恢复耕地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农业农村局回复:
张代翠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查刘启军扩建位置在马良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不属于我单位管理范围。
回复时间:2023-11-14 11: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