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用户-14594
2023-12-14 09:54:31
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投诉
自2023.12.1日起国家禁止使用生鲜灯,但保康所有的菜市场,商超均还在使用老生鲜灯,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望监管局尽快做出整改调整。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收到您关于“自2023.12.1日起国家禁止使用生鲜灯,但保康所有的菜市场,商超均还在使用老生鲜灯,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望监管局尽快做出整改调整。”的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已再次向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下发通知,对“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市场无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在此之前,我局已利用保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保康电视台、上门宣传、发放提醒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对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办法》中规定的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进行大力宣传,并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检查及“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家、商超42家、农产品销售主体45家、拆除生鲜灯61个,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本次生鲜灯“回头看”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6余人次,检查农产品销售主体90家(含农贸市场、商超),拆除生鲜灯14个,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鉴于农贸市场情况复杂,不排除随时反弹可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23-12-22 08: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