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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4671
2024-03-15 16:25:12
金融服务收费问题咨询
1、林溪家园小区代缴、代收天然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需要另外缴纳入户费?
2、根据目前政策,是否规定交房之初不缴纳天然气入户费,后续则存在不予开通可能?
发改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通过向天然气公司了解,林溪家园一期天然气报装工程已经完工,二期预计4月签订天然气报装协议。目前天然气公司与开发商约定采取集中报装的形式,后续业主需要报装请咨询天然气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关于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项目明确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140号)、《关于取消对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庭院改造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用标准和延伸服务收费定价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211号)等文件:一是取消不合理收费。取消供气环节收费,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二是准许收费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未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非新建商品房、自建房产、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工程建设安装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明确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以上不合理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2021年3月1日前,对取消收费项目已签订协议、合同等未履行结束的,可依据法律法规协商变更协议、合同。” 针对收费合理性,建议您向房产开发的主管单位咨询,燃气配套设施是否纳入房屋建设成本,购房协议约定是否包含燃气配套设施;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4-03-20 08: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