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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4759
2024-05-31 12:03:06
房屋土地管理投诉
城南物流园门口公路边3米处建3X5X3米建筑物,车辆出行转弯视线不好,严重存在安全影患,不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能否建房。
城管执法局回复:
我单位接到信访件后,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保康商贸物流园项目是湖北万通田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该建设位于保康县城关镇黄土岭村,该项目共建设六栋房屋,南北两侧为进出口通道,未设门卫室。2024年3月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保康商贸物流园北侧,靠新汽车站一侧正在进行门卫室施工建设,经现场询问,当事人准备在保康商贸物流园南北两侧建设门卫室,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并下达了保城管责改字〔2024〕6号《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任然继续施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继续建设的墙体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后一直处于停工监管状态。根据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襄阳市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相关要求,既有建筑升级改造,在自有用地范围内增设大门、门卫室等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康商贸物流园建设的门卫室在其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属于违法建设。
回复时间:2024-06-05 1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