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出行已经很普遍了,但是现在纵观整个保康县城,小区内配有电瓶车集中充电桩的屈指可数,出于安全考虑,楼梯道不能充电,会有安全隐患。商铺门口也不能充电,城管会管,那么现在让老百姓去哪里充电?既然不在集中充电桩充电会有安全隐患,那为什么县里不把这些民生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配备齐全?不是老百姓不配合搞安全生产,而是生活所需,生活所迫,不得不飞线充电。请问,如果真的出了安全隐患,应该追究谁的责任?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现在新建的林溪家园小区也没得集中充电桩,请相关部门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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