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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5061
2025-04-16 20:24:32
建设管理投诉
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贴出公告,金龙御景小区34号楼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开发商要我补缴所谓的面积差额房款1816元,并且马上缴款,请问面积差的依据是什么?另,我购房时签定且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交房,但迟迟没交房,直到2016年5月才通知拿钥匙,姑且认为开发商5月份交房了,按照合同约定,至少违约并晚交房120多天,至少应支付我违约金5400元,我多次与开发商交涉答复是:正式交房或办理房产证时解决,这次我提出违约补偿要求,他们办事人员置之不理。请问:要我缴款他们理直气壮,他们违约为何不就不想承担责任呢?请住建局出面帮忙解决此问题。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你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为进一步推进金龙御景天下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8号及相关政策要求,金龙御景天下项目现已达到办证条件,已纳入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处理范围。为确保项目后续产权办理及交付工作顺利进行,所有房款(含租售车位、车库款项)需统一缴纳至《保康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地产遗留项目资金监管专户》。目前该项目正在启动办证程序,还未启动开发企业的违约赔偿事项,监管专户的资金动用需县政府开会研究决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5-04-18 11: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