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城区停车资源本就紧张。环城路作为保康县的重要交通道路,其公共停车位本应服务广大市民,方便大家出行停车。然而,部分二手车商却将这些公共停车位视为己有,长期停放待售车辆。每次路过环城路,都能看到一排二手车整齐地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真正需要停车办事的市民却找不到空位,只能无奈地四处寻找其他停车地点,极大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便利性 。公共停车位变成私人经营场地,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浪费公共资源,还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满足全体市民的停车需求而设置的,二手车商的长期占用行为不但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交通秩序,还阻碍了道路的通行效率,容易引发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在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环城路公共停车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