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保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12328平台、出租车公司领导: 您好!我于2025年10月5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国庆黄金周期间),在保康县实验小学附近乘坐出租车时,遭遇了一场令人震惊且愤慨的事件。此事不仅严重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更与保康县作为文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特此实名投诉,望严肃查处! 核心事实如下: 1. 恶意危险驾驶:车牌号为【鄂FDG7287】的出租车,在保康县实验小学至妇幼保健院路段故意对我所乘坐的出租车进行“S”形恶意别车,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在举国欢庆的国庆佳节,此种行为无疑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挑衅。 2. 言语污秽挑衅:该司机在别停车辆后,不仅毫无歉意,反而口出狂言,使用侮辱性词汇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并进行道德绑架。其言语偏激,态度嚣张,极尽所能刺激顾客,企图激化矛盾(我有全程视频录音为证)。此等行径,与“文明”二字背道而驰,堪称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一道污点。 3. 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国庆期间,八方游客汇聚保康。此等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玷污的是整个保康县出租车行业的窗口形象,抹黑的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争得的“文明城市”荣誉!若此类害群之马不予清除,今天受害的是我,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一位来保康的游客或本地市民,保康的文明形象将从何谈起? 我方诉求与证据: · 我方诉求: · 要求主管部门立即调查该车辆及司机,查清事实,依法依规对其危险驾驶及侮辱乘客的行为予以顶格处罚。 · 要求该司机及其所属公司就此恶劣行为向我本人进行正式道歉。 · 要求在全行业通报此事,开展警示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我方证据:我已保存完整的现场视频(含声音)及清晰照片,能够清晰还原事发经过、对方车牌号及司机的挑衅言语。请随时配合提供,作为调查的铁证。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游客,我热爱并相信保康的文明与秩序。正因如此,我无法容忍此等恶劣行为破坏我们共同维护的城市形象。望贵单位能高度重视,以实际行动捍卫“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我保留有视频和图片证据,随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如贵单位不能公正处理我保留向纪委监委反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