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网民伍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栏目群众留言板上咨询,现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治疗费是否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4月17日,县医疗保障局明确回复:(一)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根据襄政办发〔2022〕42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四条普通门诊待遇规定,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8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资金报销50%。
(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根据襄政办发〔2022〕42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四条普通门诊待遇规定,职工医保门诊支付比例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报销起付标准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400元。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是累计计算的。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分别是70%、60%、50%。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