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民韩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了苗木种植生产经营问题。
韩先生准备从外地购买绿化苗木回来种植,他想了解一下,苗木发展没成规模之前需要办什么手续?成规模化后如果内地销售难,可否运往外地销售?
县林业局回应说,韩先生咨询的问题主要涉及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五章三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苗须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体在县市民之家林业窗口办理。所销售的林木种苗必须具备“三证一签”(《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标签》)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