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落户如何办理?”近日,网民张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
家住寺坪镇天子坪村的张先生,目前搬家居住在简家坪村。现在他想把自己的户口落到简家坪村,但不知道上户口需要哪些办理程序和相关资料。
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接到咨询后,立即安排户籍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解答。对户口迁移类问题,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九节迁移登记第一百二十三条,公民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三)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同意迁入的书面声明》;(四)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当事人即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寺坪镇寺坪村村委会二楼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