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民李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个人身故后子女是否可以领取养老金的相关事宜。
李先生问,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哪个领的退休金多?如果交够十五年,本人可以领取了,但是本人出现事故了,子女可不可以领取。
县人社局对此问题及时进行了详细解答。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谁领得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算根据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另外,关于本人出现事故,子女是否可以继续领取本人退休待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四条之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因此,如果本人死亡,法定继承人只能继承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继承继续领取本人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