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网民屈先生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栏目群众留言板上咨询,农村老家土房子拆除现有补助政策吗?
据了解,屈先生老家有一厢老土坯房子,非精准扶贫户,因久未住人,现在已成危房。当地村干部也说过要实行有偿拆除,请问现在是个什么政策?
当天下午,县住建局就此问题及时给予了回复。根据《关于印发保康县非贫困户“非硬伤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危改发[2018]2号)相关规定:补助对象应为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非贫困户“非硬伤户”;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5000元户,新建改造8000元户;经个人申请、组织评议、乡镇审核审批等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后,审批通过的农户方可认定为享受政策对象实施房屋改造,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给予拨付相应补助资金。
该局特别提示:按照当前政策规定,拥有其它安全住房的不能享受当前危房改造政策。关于有偿拆除老房相关政策,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为0710-5816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