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网民王女士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栏目群众留言板上咨询,4050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去年和今年有什么不同?
3月2日,县人社局就此问题给予回复。该局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一项就业援助政策,所以,补贴的对象必须是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类别包括: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42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财社发〔2017〕 102号)精神,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一是具有保康户籍,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二是实现灵活就业,主要指从事个体经营或为用工单位(个体经营者)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的;三是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以后,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
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减轻社区负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保人社函〔2020〕29号),进一步优化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流程,精简了社区和乡镇人社中心审核程序,由服务对象个人直接签字承诺。同时,为了使服务对象少跑路或不跑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窗口或通过湖北政务网线上申请。申请流程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http://zwfw.hubei.gov.cn/。第一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认证;第二步:选定需申请业务的经办区域机构(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县人社局);第三步:搜索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点击在线申请;第四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保存,再上传申请资料后选定经办机构即可提交。该文件已经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并通过保康县政府网、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进行了广泛宣传。
因为2017年湖北省就业系统升级,导致2012年以前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无法在就业系统查询到信息,需要重新认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关于补贴期限问题,根据保人社函〔2020〕29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35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实行定补。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文件明确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必须是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所以,补贴的起止时间实际是根据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确定的,即只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但没有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是不能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