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网民马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的问题。
马先生问,保康县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文件?可有详细的流程?除了生育保险以外女性生产是否有生育津贴?女性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后,男性职工可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吗?
4月19日,县医疗保障局在回复中详细解答了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一、生育保险执行文件:襄人社发[2018]163号》、襄医保发[2020]29号。
二、政策规定:生育职工单位按政策规定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次月(第七个月)起,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正常生育,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生育医疗费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支付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政策。
三、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行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工只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渠道列支。其他单位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
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职工分娩时持身份证、结婚证在保康县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