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网民朱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栏目群众留言权上咨询,目前我县最新版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8月1日,县国土资源和自然规划局正式给予回复。农村房屋拆迁,若属于增减挂钩政策范围内的住房,根据《保康县加快推进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签订协议后,以宗地为单位,按砖木正房100元每平方米、土木正房70元每平方米、其他附属房3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补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户不重复享受拆除旧房的奖补政策。其它不属于增减挂钩政策的拆迁户拆迁赔偿标准,可咨询住建或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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