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网民赵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家里经济困难,家人有残疾人,可否办理办理低保?
赵先生家有三口人,他哥哥因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责任方没有赔偿能力,身体多重残疾,也无儿女。他的母亲也有残疾,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面对家里这种境况,张先生想问下,能否申请给他哥办理五保,给他母亲办理低保,或者申请医疗救助吗?
5月6日,县民政局在回复中介绍,按照政策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该局说,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我县城市低保执行标准为690元/月,农村低保执行标准为490元/月,实行差额补助。
该局提醒,需要医疗救助的有关事项可向医疗保障部门咨询办理。如需求助,请直接向求助人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