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医保局获悉,根据全市统一安排,自2025年7月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有重要变化,不再接受纸质处方,须使用电子处方。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院开方、线上开方、药店复核三种方式获取医保电子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时出示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获取处方信息后即可当场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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