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具体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章 监察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章 监察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章 监察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五章 监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