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环保局正式启动组织编制《2018年保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
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区划方案需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区划范围为除乡村以外的其它区城域统一的入本次区划范围,乡村的定义按照《声环境功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15190-2014)执行,原1995年编制的保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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