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湖北省野花谷自然风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意见,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信息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保康县融成美境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报告文本及公众意见表可通过 http://bk.xiangyang.gov.cn/bmxz/bm/hbj/zwxw/201903/t20190328_1613716.shtml 进行查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规划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公示时间:公示有限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保康县融成美境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田超13797649394 453507574@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胡工 0719-8692318
电子邮箱:35725197@qq.com (注明“湖北省野花谷自然风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